東山高中會計室


組織規程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依臺北市立高級中學組織規程第六條之規定,本校設會計室,置會計主任、會計佐理員各一名。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並兼辦統計事項。

 

業務概況

預算之彙編與執行
原始憑證之核簽
記帳憑證之造具
會計簿籍之登記與帳目之處理
編造各類會計報告     
、內部管理與稽核
、 會計檔案之整理與保管
八、年度決算之編制
九、會計師查核簽證
十、 出席業務有關會議
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

 

參、會計規章

  本校會計事務、內部審核之處理程序及其他應行規定事項,係依照教育部訂定之「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」及「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」辦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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